2021年12月1日起,作为中国首都的北京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这比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范围内实施国四标准提前了整整一年。而就在12月29日,我国又一个一线城市也公布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
深圳市作为广东省副省级城市,一线城市、中国经济特区以及国家计划单列市,常住人口已经达到了1756万人(第七次人口普查,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数据)。城市空气质量关系着千万人的生命健康和城市形象,从深圳PM2.5来源解析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物是深圳移动源排放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进一步减少排放污染,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通告》。至此,深圳市成为我国第二个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城市。
通告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在本市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须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标准》要求。
对深圳市叉车相关企业来说有什么影响呢?
1. 对于叉车生产企业:要提前做好国四标准叉车的相关生产安排,5月1日前做好国三阶段叉车的清库存工作。
2. 对于叉车销售企业:这里主要是叉车的新车经销商,要在5月1日前做好国三阶段新叉车的清库存工作,并做好国四叉车新车的备货工作。
3. 对于近期有采购叉车的企业:自觉遵守通告要求,2022年5月1日以前在本市都可以购买第三阶段排放的叉车,且部分经销商如果有去库存压力的话,不排除其有降价处理的可能,可能帮企业节省一笔资金。但是到5月1日后,在本市购买叉车,要自觉购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叉车。
4. 对于已经拥有叉车的企业:2022年5月1日前已经购买的叉车不受影响,但是要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管理平台做好登记管理,自觉上牌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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