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运旺叉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根据客户的找叉车卸货需求,通过实时的线上线下信息交互,线下资源借助大数据分析的有效匹配,为您提供附近客户短时租赁叉车(带司机)的需求信息服务,您在访问和使用应用程序提供的前述信息服务功能时适用本服务协议。
在您使用应用程序及接受好运旺网约叉车匹配服务之前,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尤其是粗体标注部分)。当您点击同意本协议后,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并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您同意本协议对您和我们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概念注解
1.1 临时租抢单:指的是附近客户在好运旺叉车服务平台发布短时叉车租赁(带司机)需求信息,平台根据客户用车地点将需求信息展示给周围车主,车主进行免费接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1.2 客户:指通过好运旺叉车服务平台的各个端口(web端/手机网站端/App端)进行发布需求,寻找附近叉车(带司机)短时出租服务的人员。
1.2 车主:指通过好运旺叉车服务平台的APP端进行接单并提供线下用叉车装卸货服务的人员(本合约中简称“您”)。
1.3 好运旺叉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为用户提供叉车需求咨询和匹配等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其知识产权,所属权,运营权属于东莞市维纲文化有限公司并授权东莞市叉车管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用户提供匹配及相关服务。该公司并不经营任何线下商品交易。平台为车东和用户匹配交易后由车东和用户自行完成交易。平台不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其他法律问题的责任。
第二条 服务条款
2.1 您在使用好运旺APP端接单前,应确保您拥有来源合法,产权清晰,您拥有实际使用权且符合客户需求配置的叉车,叉车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上牌且定期年检,否则请勿接单,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您和第三方的任何纠纷和损失,应由您承担,与本平台无关;
2.2 您在使用好运旺APP端接单前,应确保您已熟悉并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您承诺将严格遵守;
2.3 您在使用好运旺APP端接单前,应确保您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叉车操作的相关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件,否则客户有权拒绝您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和风险应由您承担,与平台无关;
2.4 平台免费提供需求信息服务,对于用户订单的真实性概不负责,请您在接单时仔细甄别;
2.5 平台不介入线下交易,暂无订单收费标准,请您在接单后根据客户实际使用情况报价,与客户洽谈价格;
2.6 平台暂不代收货款,请您在线下服务完成后,及时与客户确认并收取服务费用,任何支付问题和责任与平台无关;
2.7 为维护平台严肃性和良好秩序,您不得在不具备接单条件情况下接单,或者接单后恶意不去服务,如因您恶意接单造成客户投诉和损失、平台商誉减值、经济纠纷等情况,平台有权要求根据平台规则冻结或封停你的账号,并要求您支付相应的损失。
2.8 您不得将自己账号售卖、转借、出租给别人,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向您主张权利和损失。
第三条 平台声明
3.1 本平台提供临时租抢单的需求信息客户和车主的互联网信息匹配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车主接单即表示本平台服务的完结。任何线下客户和车主交易中的事故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叉车上路,叉车装卸货、货款支付、经济纠纷、保险赔偿及罚金等均与本平台无关,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平台提供的服务
4.1 附近客户叫叉车的需求信息展示服务;
4.2 附近客户叫叉车的需求信息通知服务;
4.3 附近客户叫叉车的需求信息接单服务;
4.4 附近叫叉车客户联系方式真实性核验。
第五条 不可抗力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损失的扩大。不可抗力指各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足以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或电信机构服务中断造成的事件。
第六条 争议及解决
如果在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广东省东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